最新公告
关于支付宝充值消费税(GST)
敬致各位敬爱的客户,
关于支付宝充值消费税(GST)
大马皇家关税局(Royal Malaysian Custom RMC)宣布从2015年4月1日(生效日)开始实行消费税(GST),并按照消费税将依2014年消费税法令执行。
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下在马来西亚的大部分交易都按照消费税法令征收6%消费税(部分消费豁免)消费税法令下的 “马来西亚” 指马来西亚半岛,沙巴及砂拉越。在指定地区(Designated Area):浮罗交怡(Langkawi)、刁曼岛(Tioman)及纳闽(Labuan),大部分消费是豁免消费税。当然在马来西亚境内付款的境外完成的交易也豁免消费税。
由于支付宝充值时属于海外消费,所购买的商品也并非透过我司直接进口到马来西亚(中国购物网站如淘宝 > 中国境内的第三方仓库)所以豁免消费税(0% GST)。为了证明所有商品和服务都是在境外完成,2015年4月1日起,客户必须提供海外发票(淘宝订单或者合拼付款摘图)才能完成下单。 我司订单系统将会添加海外发票(淘宝订单或者合拼付款摘图)上传功能。
为了避免消费税对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,敬请所有客户补全所有详细的个人或公司资料。(名字、电话、地址)若还有任何疑问请参考有关网站的常见问题解答(FAQ)。
此外,您也可以拨电 +(6016) 798 4903(周一至周日,上午11时至傍晚12时,公共假期除外)联络我们的客服专员,或则电邮至 lpmshipex@gmail.com 以取得协助。
谢谢您对我司的继续支持和信任。我们期待继续为您服务,照顾您的需求。
谢谢。
管理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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